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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办):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院级先进集体(个人)、校级管理(服务保障)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王雄 黄玉祥

成员:刘小峰  韩文霆  宋怀波  姚义清  张卫国  教工党支部书记  各系(中心、办)主任  全体科级干部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机电党〔2023〕11号)执行。

(三)考核档次及指标分配

1.考核档次及人数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

(3)教师系列根据《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系列业绩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2号)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机电〔2022〕13号),按业绩和公益两项积分之和的达成度确定考核等次。

达成度目标分值:二级岗位:37.5分;三级岗位:30分;四级岗位:20分;五级岗位:12.5分;六级岗位:10.5分;七级岗位9分;八级岗位7.5分;九级岗位:6.5分;十级及其以下岗位:5.5分。

(4)管理系列(不含处级领导人员)根据《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机电〔2022〕14号)确定考核等次。

(5)实验技术系列按照《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机电〔2022〕15号)确定考核等次。

(6)工勤系列参照《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机电〔2022〕15号)确定考核等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教师还需填写《2024年度教师考核评价表》和《2024年度业绩值划分表》。

2.材料审核。党政综合办公室各秘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统一进行审核。

3.学院评议公示。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核、汇总结果,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提交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4.学校审核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审核,学校审定后按规定统一将相关材料存入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三、院级先进评选

(一)指标分配

1.院级先进集体

评选院级先进集体3个,其中在5个教学系中评选2个,其他部门评选1个。

2.院级先进个人

评选院级先进个人12名,其中教师9名,管理1名,实验技术1名,工勤1名。

(二)评选办法

1.院级先进集体

各系先进集体由教师业绩(含公益)分达成度平均值及完成学院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其他部门根据综合表现确定。

2.院级先进个人

在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教师系列先进个人根据教师业绩(含公益)分达成度排序,且要求教师公益分排位达到前50%及以上;管理、实验技术、工勤系列先进个人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向学校推荐管理先进工作者与服务先进工作者1人。

四、工作安排

1.12月13日前,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12月19日前,请各位教师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纸质版一式2份交各党支部书记初审后,统一提交党委办公室。

3.12 月19日前,请各位教职工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2024年度教师考核评价表》及《2024年度业绩值划分表》等纸质版(签名)及电子版交各系(中心、办)主任初审后,统一提交综合办公室。

4.12 月20日前,对教师业绩评价表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其他部门形成管理、实验技术和工勤系列初步考核结果。

5.12月25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会议,审定考核等次及各类先进初步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学院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调整: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系列执行。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由学院各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4.管理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提出初评结果。

5.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由学院中心实验室牵头组织实施,提出初评结果。

6.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

附件:附件: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材料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