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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电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0年被我院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三、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班级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及作用,疫情期间可通过线上 QQ 群或微信群,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帮助学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认定申请,同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校园网首页“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流程(操作手册见附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并郑重填写个人承诺,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参加评议认定。

(三)班级评议

班级成立资助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组员,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

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的贫困生(包含特困生)数量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40%,特困生数量不超过班级总统人数的10%。

(四)初审

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等情况,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确认认定意见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定

学院初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建立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9月27日,开放系统。

(二)9月27日—9月30日,班级民主评议。

(三)9月30日—10月8日,院系审核。

(四)10月8日—10月1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新应用积极适应、认真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本人残疾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或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几类学生应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对2020级学生申请认定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进行综合认定;其它年级学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四)学校每半年会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一卡通消费情况等形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通报院系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五)请各年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存档和更新工作,保存学生申请材料,并于10月8日前下载打印《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学生申请操作手册--学生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操作手册--老师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