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确定盲审名单。24届中期不通过和往届毕设不通过学生(见附件1)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进行盲审;5月8日,学院从其他2024年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部分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机制和车辆专业抽取比例为5%,其他专业抽取比例为10%。
2.查重抽检(操作流程见附件2)。所有参加盲审的论文应先通过“查重抽检”。5月11日至12日,盲审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提交论文(设计说明书),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后提交学院。查重抽检报告中,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论文(设计)后可再次检测(由学生写复检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教学办开通复检权限),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交者,延期答辩。
3.学院组织论文送审。5月12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PDF版,如果有图纸,图纸附在最后。)和查重报告至教学办邮箱jdjxb@nwsuaf.edu.cn,学院统一送审,盲审论文一律采用专用封面(见附件3),每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专家原则上为2人,且至少有1名校外或院外相关学科专家。
4.盲审结果反馈。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学生按盲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修改说明书(见附件4),于5月22日前将修改说明书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二、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评阅专家复审通过后,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或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在重新追加一位评阅专家后,评阅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均视为盲审不通过,学生须延迟答辩。
4.盲审不通过的论文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反馈评审意见时应隐去评阅人信息。
2.毕业论文(设计)重点从论文选题意义、论文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评阅。
3.学生对盲审未通过的评阅意见存在较大异议,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可向学校提出一次复审申请。教务处重新送校外专家进行评议,复审结论作为最终评阅意见。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