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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使命任务,展现我校立德树人工作成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追逐青春梦想,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保证此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全日制2019届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或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5.“其他”方面外的八个类别本科生推荐人选,其学习成绩综合(前三年学积分)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毕业生:分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及其他共九个类别进行推荐。院推荐总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417人、研究生91),其中组织服务类不超过0.5%(本科生2人,研究生0人)、其余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按照人数比例分别推荐。

2.各学生班严格按照以上九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每班不分类别最多推荐2人。

3.十佳毕业生: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各10名。

四、评选进程

4月21日-22日,班级组织推荐。各班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班内海选、答辩评审等形式,向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于4月22日上午12:00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或附件3)等书面材料报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113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候选人单人生活1张、汇报PPT于4月22日上12:00前发送至841095805@qq.com。【逾期视为放弃】

4月22423日,学院审定、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于423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42325日,学校审定各单位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2630日,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易班网展示,全校师生以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产生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和10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每个类别不超过两人)。其中,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本科生候选人自动晋级为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本科生候选人根据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5月7日前,学校对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10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5月810日,邀请校院领导、相关专家、优秀校友通过投票确定1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党委研工部汇同研究生院,以投票结果为重要参考,通过谈话、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研究生十佳毕业生。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限定指标推荐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得突破、挤占各类别推荐名额。初选名单及其事迹要在本单位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重视对评选工作的全程宣传,认真撰写毕业生先进事迹,把先进典型产生的过程和先进人物、事迹一起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推力,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引领作用。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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