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组发[201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201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1、各党支部在团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经过考察,条件成熟符合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
2、院团工委、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由院团工委提出推荐建议,校团委及下设学生组织、研究生会、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建议,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同意后进行推荐,由所在的各党支部按程序考察发展。
二、名额及发展对象指标分配
1、本科生2014级党支部拟发展对象10名。
2、本科生2015级党支部拟发展对象30名。
2、本科生2016级党支部拟发展对象30名。
3、研究生2016级党支部拟发展对象2名。
4、共青团组织可向学院党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1-2名。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召开支部会议, 10月27日前将本党支部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报院党务办公室。
2、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并在11月25日前将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交院党务办公室。
本次党员发展工作,学院党委设立监督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29-87092957,请师生予以监督。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