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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校党发〔2019〕107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已获得该项荣誉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数量

本科生推荐名额7人,研究生推荐名额3人。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宗旨意识牢固。能够做到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能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为全体学生做出表率、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自我要求严格。始终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4.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评本科生2022—2023学年素测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得低于30分,且素测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学业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强、成绩突出。

(二)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学院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赢得荣誉者,经学院党委认定后可直接评为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当年受到党内处分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当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

4.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5.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8-12月9日)。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和《2023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党支部审查推荐(12月10日)。各党支部根据评选要求,按照推荐指标向学院党委提出推荐对象。

3.学院党委评审(12月11日)。学院党委统一组织各党支部推荐对象进行答辩,答辩人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自我陈述,由评委根据个人申请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

4.公示(12月12-14日)。经学院党委会审核后,将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审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是引领和带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请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详实的原则,从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加大宣传。请各党支部将评选过程作为学生教育引导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3.按时报送。请各党支部于12月11日12:00前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审批表、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422002452@qq.com。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