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员组织档案应包含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0-05-0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按《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党员组织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请备齐后上报。

  一、入党申请书、自传

  二、政审报告(参考政审报告书写模式)

  三、函调材料(对考察后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主要关系清楚的同志可不要,对个别考察不清楚的必须要有)

  四、党校结业证

  五、群众意见调查汇总并附调查表

  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七、考察报告(参考接收预备党员考察报告书写模式,要有两名考察人签字)

  八、思想汇报(若干份)

  九、公示结论(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十、入党志愿书(严格按《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填写)

  l、要认真填写,不能留有空白;

  2、各栏目的时间先后顺序要正确;

  3、入党介绍人是否形成意见和签字;

  4、支部决议中支部书记要有签字;

  5、党委指派专人谈话要有记录和签字;

  6、党委审批栏中要形成决议、签字和盖章等。

  正式党员还应具有以下材料:

  十一、转正申请书

  十二、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参考预备党员转正考察报告书写模式,要有两名考察人签字)

  十三、公示结论(填写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十四、思想汇报(若干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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